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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旅游产业促进会工作制度
作者:pud0751  来源:本站  发表时间:2011-11-3  点击:4933

    依据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》相关规定和本会章程,参照兄弟协会做法,结合本会实际,特制订如下各项工作制度。
一、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工作职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(一)会长职责:
       1、领导和主持本会的全面工作;
       2、代表本会出席有关会议,参与有关社会活动及工作洽谈,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       3、代表本会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心声和建议;
       4、对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及相关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5.每年向全体会员述职,并向主管部门报送书面述职材料
     (二)常务副会长:
       1、协助会长主持本会全面工作,侧重分管行政工作;
       2、经会长委托,代表本会出席有关会议,参与有关社会活动及工作洽谈;
       3、经常组织本会成员自愿自费的开展交流聚会、文化娱乐及社会公益活动,以增加凝聚力;
       4、协助会长对本会各项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      . 
     (三)副会长:
       1、协助会长组织实施本会各项决议;
       2、按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,做好分管工作;
       3、经会长委派,代表本会出席相关会议,参与相关社会活动及工作洽谈;
       4、组织会员开展各种交流活动,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收集、报告相关信息,反映会员的心声和建议。
     (四)秘书长职责:
       1、协助会长管理本会全面的工作,并协助各副会长组织开展联谊交流、学习培训、文化娱乐及社会公益等活动;
       2、执行本会各项决议,领导办公室日常工作,保持与会长、副会长经常联系,沟通情况,商量工作;协调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       3、主持制订相关文件,起草年度工作报告及财政预、决算案;
       4、组织各种调查研究及协调、服务工作,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密切关系;
       5、加强请示汇报,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    (五)常务理事:
      1、执行本会各项决议,支持会长、副会长开展分管工作;
      2、参与本会相关决策研究,积极发动会员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;
      3、从自身行业发展角度出发,展开调查研究,及时收集、报告相关信息,反映会员心声和建议。
    (六)理、监事:
      1、遵照本会章程赋予的职责,自觉开展相关工作;
      2、积极带动会员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      3、从自身行业发展角度,展开相关调查研究,经常收集、报告相关信息,反映会员心声和建议。
(七)会员:
1、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各项合法权益和声誉;
2、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联谊交流、学习培训、文化娱乐及社会公益活动;
及时提供信息,反映会员心声和建议。
(八)团体会员:
 1、积极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 2、发动团体成员参与本会组织的沟通、联谊活动;
 3、加强交流合作、互通信息、共享资源、共谋发展。
二、会长会议制度
(一)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,领导本会开展工作。会议可邀请特聘顾问、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参加,发挥他们对本会的指导作用;
(二)会长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,或由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。其他相关人员按通知列席参加;
(三)会长会议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须有过半与会人员出席方能生效;会议的决定,一般以协商形式进行,必要时采取表决方式;会长会议决定可直接下达执行;
(四)会长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,必要时由会长提议临时召集;
(五)会长会议议程一般由会长提出,由办公室会前作出安排,并向与会人员预告议程,做好议事的思想准备;
(六)会长会议的成员,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,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,应事前向会长请假并经批准。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的,视为自动放弃会长会议参与资格。
(七)会长会议的任务:
 1、贯彻市委、市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、学习相关政策、法规,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素质;
 2、审议以本会名义向市政府提出的请示、报告和建议;
 3、审批吸纳新会员,提出增补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人员名单的建议;
 4、决定重要工作事项,确定本会各项发展工作目标、方案、以及提请理事会、会员大会审议的年度工作报告、财政预、决算案;
 5、决定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的日程、议程;
 6、提出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日期、议程及组织大会筹备机构等安排的建议,提请理事会确定;
 7、根据本会发展需要,对派生新的工作项目、分支机构及实体等,研究制定其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。
三、会长办公会议制度
(一)会长办公会议是会长或副会长临时公务需要,或突发情况需要提出召开的会议,以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;
(二)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,或经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召开,相关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及会员参加;
(三)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,一般以协商形式进行,必要时可由主持人作出安排决定;
(四)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,交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组织由相关人员处理、实施。
四、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会议制度
(一)理事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。原则上常务理事会议毎半年召开一次,理事会议、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;
(二)常务理事会议、理事会议、会员大会开会的具体时间及议题,由办公室事前征集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意见,整理若干议题及议程提交会长会议讨论决定;
(三)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成员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会议的,视为自动放弃常务理事或理事资格。
五、办公室(秘书处)人员工作职责
(一)干事
 1、协助秘书长开展办公室日常工作,执行会长会议及相关会议的决议,向秘书长、会长请示、汇报各项重要工作;
2、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会员单位基本情况,做好服务工作,收集、综合会员反映的心声和建议,当好领导参谋助手;
3、起草本会的各项工作方案,撰写情况综合、工作总结、上报材料及其他文字材料;
4、管理会员单位入会档案、表册及相关人事资料,对会员变动要及时登记、整理、存档;
5、办理会员入会手续,对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的增补,变更,要及时登记、整理、存档;
6、负责公章使用管理,以及使用公章文件登记;
7、负责会议会务、会议记录,撰写会议记要;
8、负责上传下达及日常接待工作,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、兄弟协会的沟通与协作;
9、保持联系新闻媒体,收集会员亮点,做好宣传报道;
10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助理(财务)
1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职责,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确保分列明细,账款分明,条目清晰;
2、负责会费收缴工作,协助办公室干事办理会员入会手续,做好会员服务工作;
3、负责有关文字资料的整理、打印,文件的分发、传送;
4、负责来文来函的签收、拆封、登记、分类、送阅、交办、归档工作;
5、负责各种文件将被的收集、整理、分类、存档、统计、利用;
6、负责上传下达及日常接待,参与会务和相关服务工作;
7、撰写有关本会稿件,做好宣传报道工作;
8、负责管理办公室公物,对公物(低值易耗品除外)造册登记,并经常保养、维护;
9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办公室工作制度
(一)办公室人员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,适应发展的工作形势;
(二)起草各类公事文稿,做好各个会议的议程安排、公务和会议记录,撰写会议记要;
(三)及时传达会长会议、常务理事会议、理事会议的各项决定,布置各项工作,收集情况,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;
(四)加强与会员单位联系、沟通及信息传递,及时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宣传国家法律法规。宣传促进会宗旨,听取会员意见和心声,反映会员建议和要求;
(五)起草促进会年度、季度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报告;
(六)做好公文往来、公文传阅工作,归纳整理文书档案;
(七)遵守上班作息时间,因病、事请假,须向秘书长或会长报告审批。
七、财务管理制度
(一)遵守国家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聘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,按归账款分开的原则,依据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;
(二)本会的一切收支账目,必须公开透明,并在常务理事会议上定期公示,接受监管;
(三)各项开支,如办公费、业务费、接待费、会议费等开支,按理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框架,及相关审批程序进行运作;
(四)预算外较大开支,须经会长会议决定后由会长审批列支;
(五)因个人失误造成损失,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。
八、公章管理、公文收发及保管制度
(一)促进会公章由会长指定专人掌管,对使用公章文件必须专册登记;
(二)公文接收,应先登记后交秘书长批办;
(三)一般来文来函,由秘书长阅后交办,重要的须送会长审批后再由秘书长交办;
(四)发出公文,一般性由秘书长审批,重要的由秘书长呈送会长审批,再由秘书长办理,发文要分类编号、存档;
(五)所有审阅和办理的文件完结后及时交回文件,由文件保管员归档保管。
九、公物保管制度
(一)勤俭节约、爱惜公物,公物(低值易耗品外)须造册登记;
(二)办公室人员平时要注意检查、维护电脑及电器的使用安全,发现公物损坏和丢失的要及时上报处理。
十、因公出差制度
(一)因公出差须经会长同意;
(二)当天能返回的,原则上只报销长途交通费;
(三)出差路途较远,需要住宿的,报销长途交通和住宿费。乘坐火车卧铺、飞机须事前经会长同意。出差给予补贴,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和市内交通费。住宿和出差补贴标准如下:
分类
项目 一般地区 经济地区
住宿费(元/天) 100 120
出差补贴(元/天) 60 80
十一、接待制度
(一) 对于上级领导、外地来宾的接待,按级别不同由本会相应领导陪同接待;
   (二)招待用餐标准(含酒水),同一批次来宾一般接待用餐1~2餐,标准如下:
科级及以下 30.00元/人左右
县、处级 50.00元/人左右
市、厅级 60.00元/人左右
省、总级 80.00元/人左右
   (三)外地来宾的接待
     1、原则上本会提供本市内接送的交通工具,帮助联系住宿、购买车票等,住宿、车票费用由对方负责;
     2、参观企业的,本会负责联系出车接送,在企业参观期间接待费用由企业负责;
     3、游览风景名胜的,本会负责联系旅游公司,费用由对方负责。
   十二、本工作制度经常务理事会全体成员审阅修改后通过,自二○○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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